2016-07-14 余若薇 公民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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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傳出廉政公署原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遭取消署任的消息,其後廉署更宣布她已辭職。這次突然的人事調動惹人質疑,有傳聞指與她堅持追查特首梁振英收受澳洲UGL公司5,000萬元的案件有關。她的上司廉政專員白韞六到周一終於公開回應,表示不讓她繼續署任全是自己個人的決定,梁振英並沒有參與,也否認這安排與UGL案有關。但是這番解釋只令公眾產生更多質疑。

執行處首長是廉署第二把交椅,眾所周知,安排李寶蘭出任這種要職,政府內部必定經過長時間計劃、考核和審查。她去年中開始署任,若沒有過錯,理應在適當時間「升正」。她突然遭取消署任,絕非白韞六一句「表現未達要求」就可推搪過去。執行處首長主要負責調查工作,是有「女神探」之稱的李寶蘭一直以來的工作範疇,為甚麼會突然「未達要求」?各種跡象顯示,李寶蘭不似有甚麼過錯:據一名前廉署人員引述,白韞六在與廉署人員的內部會議中承認,過去數月並沒有向李寶蘭表達不滿的意見;而李提出辭職後,白竟挽留她出任原職的執行處處長。

梁振英一直用盡權力來左右政府部門、公營和學術機構、諮詢委員會的人事任命,排除異己,藉著港大校委會否決陳文敏的副校長任命自然是最佳例子。不直接屬他權力範圍內的港大人事任命尚且如此,委任廉政專員和執行處首長屬他的職權,他要施加壓力,要求廉署不查UGL案,可謂易如反掌。事實上,周一記者追問白韞六有關此案的進展,以及特首辦有沒有提交相關文件等,他完全沒有回應。

曾幾何時,廉潔是港人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之一,但自從 UGL案件不明不白不交代,到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嫌貪腐免遭起訴後,香港的廉潔形象已岌岌可危。李寶蘭事件可能是駱駝背上最後一根稻草。

1993年,廉署解僱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立法局曾運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事件,最終促使廉署公開更多資料,立法局也認同解僱合理,釋除了公眾的疑慮。今年立法會已接近尾聲,隨即要進行選舉,但10月開始的新一屆立法會必須查至水落石出,若要成事,各選民9月投票選新一屆議員時,應先問清楚各候選人在這問題的取態,不要輕輕放過。


 新立法會必須調查李寶蘭事件(余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