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3歲體重逾180磅的中一女學生,指自己被一名男同學嘲笑肥胖及用粗口辱罵,於是在課室內先推跌他,並用雪條棍「篤」對方的頭、手及腳,翌日再和對方起衝突,更用凳擲向男同學作報復。女生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於昨日(6月1日)判刑時求情並承諾不會再犯,裁判官則寄語女生要「做好自己,學好修養」,判予12個月監管令,及撤銷控罪。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女生的感化及更生中心的報告都很正面,而感化報告指被告不需要接受感化,女生還押期間,其父母、校長及老師都有去探望。辯方又指,女生面對同學的嘲笑,不懂應對及控制情緒,而被襲的男生亦只是腳部有輕傷。辯方稱,事後女童已經自我反省及認錯,又表示會珍惜改過自新的機會,及明白到父母對自己的愛,希望法庭可以從輕發落,判監管令及使女生不用留案底。

裁判官李家齊要求被告在庭上親自說出有何反省,被告回應指自己出手打人是不對,及學懂無論其他人如何對待自己,也不應該訴諸武力,又表示明白自己小事化大及未能夠自我控制好情緒,最後她表示,如下次再遭受別人嘲笑,會冷靜處理及不會衝動。

李官稱,已感受到女生的悔意,提醒她要自律和不要再魯莽行事,並寄語她內涵及美德才是最為重要的,最後判女生接受12個月監管令,和撤銷其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