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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年初一的晚上,我在韓國的明洞渡過,那裡除了是著名的購物點外,還有不少的街頭美食。讓人吃過不停。可是同一天的晚上,香港渡過了不一樣的夜晚,令人痛心。

我自少住在九龍城,那裡有不少街道都有大排檔的出現,讓低下階層可以用廉宜的價錢可以飽餐一頓;年紀大一點在伍華讀書,放學時靠媽媽給的零用錢在東頭邨享用小販的碗仔翅或大菜糕;成年以後,過年時總會在不同夜市吃一點有街邊風味的東西。

香港政府在過去不停的取締小販,以往的熟食市場漸漸地交由連鎖企業管理,以往的街頭小食被迫上了店舖,承擔著高昂的租金,最後執笠收場,就算之前提出的美食車方案,幾十萬的入場費,並交由政府審批,個體戶還有入場資格嗎? 反觀亞洲各地,政府能好好保育熟食小販行業, 街邊小食成行成市,更成為當地特色之一。

有人或會為政府開項,說小販的食品不潔易生細菌,學譚耀宗話齋「食飯都會哽死」,況且素來愛整潔的日本,街頭小食無處不在,相信只要有足夠的衛生法例規管,安全程度相信與酒樓無異。至於有人說熟食小販阻街,但講阻塞的嚴重性,旺角先達附近的收電話檔或西洋菜街的寬頻推廣,相信更令人討厭,星加坡政府一直以來都大力扶助小販,在全國設立超過一百個小販中心,在前年更斥資26憶港幣進行小販中心提昇計劃,來改善全國106個小販中心。

別的國家當小販是重要政策,讓基層市民透過擺檔湖口,改善生活,另一方面又可令市民可用較低廉價錢享用食物,社區發展需要地區經濟,而且更能吸引外來人士來消費,最後獲益的始終是市民。

一串魚旦,一個雞旦仔加一碗碗仔翅,始終都是街邊的最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