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偲嫣任創黨主席的「正義聯盟黨」今日正式成立。筆者對「正義聯盟黨」這個新政黨認識不多,不過他們積極倡議設立所謂的「辱警罪」,筆者則有所保留;需知一個團體透個絕食遊行,設立街站,或者罷工抗議等行動,來為自己爭取一些合理權益,本來是一件最平常不過的事,例如早前有救生員團體籌謀罷工,國泰空姐亦計劃集體罷飛來爭取加薪及改善待遇;至於「正義聯盟」呢?說穿了也只是一般升斗市民吧,筆者先聲明本身對設立「辱警罪」與否,沒持任何意見,如果設立「辱警罪」是由警察或者是警員親屬提出,也是非常合情合理,因為任何團體都有權為自己爭取更好的權益,但是放眼全世界,就只有平民身份的「正義聯盟」,異常偉大地為自家市民加設加限,來保障警察團體,也許「正義聯盟」的人會大聲疾呼,他們絕對不會辱警,所以就算有「辱警罪」也對他們完全沒有影響,但是他們能夠保證他們的親戚好友,甚至家屬至親不會觸犯該法嗎?總言之,「辱警罪」由普通市民提出,根本上是完全沒有任何道理可言,既然連基本道理都站不住腳的政黨組織,強說自己代表正義一方,也就更加談不上邊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