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條例眨眼間已實施超過一年半,消委會率先發表了他們的研究報告,隨即引起各方面的迅速反應,地產代理界也是一手市場的重要參與者,相信各商會團體在短時間內會陸續提出評價及建議。

綜合而言,市民對發展商的銷售手法和買家的冷靜期似乎最有意見。在銷售手法方面,由於筆者經營的地產公司也實際參與一手銷售業務,見到發展商銷售手法還有改善的空間,就以電腦抽籤及揀樓時間為例,一般在中籤後立即進行揀樓,中籤買家由於不可能事前知道會抽中,因此不會安排參與買樓決策的家人,預先請假到場協助,令到不少買家要被迫獨斷獨行,揀選的單位若不是其他決策家人所滿意的,置業就分分鐘失去原定安居樂業的意義。

因此,我建議發展商參考房協的售樓方式,先公佈中籤的結果,之後再擇日讓買家到售樓處按優先次序揀樓,兩個日子最好相隔不少於3工作天,以便買家可以和家人有商有量,籌集首期資金及選購單位的次序。

冷靜期和沒收訂兩者互相牽動,我認為必須一併考慮,因為將冷靜期延長,則發展商面對的市場風險便會增加,發展商索取更高的訂金也變得更合理和當然。

事實上,香港人置業,多數是自用及投資性質同時並存。更因住宅需求大和香港大都會化的結果,因此買賣交易密集頻繁,市民涉足賣買物業成風,為了買得最著數的單位,不少人願意划大量時間去研究和電話簿一樣厚的詳盡售樓書,希望日後可以為投資取得最大的利潤。

所以,評論認為5個工作天的冷靜期並不足夠,我卻覺得是個別買家適應節奏的差別,等於遇上二手樓筍盤,熟悉市場的投資者在一分鐘內已可決定是否交易,而現在的用家,由於總結了過去吃虧的經驗,現在甚至有能力在物業拍賣場和職業投資者一較高下,成功個案正不斷增加。

原本延長冷靜期是良好意願,卻同時為投資者創造更有利轉手圖利的條件,在遇上環境突然惡化,又可以更輕易撤出抽身,隨時助長投機炒風。

個人認為,如果當局接受延長冷靜期,應該考慮同時將沒收訂金的百分比調高,否則難以遏制投機圖利的心態。    

富山地產有限公司
行政總裁
柯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