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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有名人站出來向郊野公園要地建屋,看來他們正在有組織地給政府施加壓力。 香港鄉郊基金今天發了新聞稿,重申郊野公園是供香港廣大市民享用的公共資源,有極為重要的康樂、旅遊、自然保育及歷史文化保育功能,不可隨意侵蝕。 就香港政府找尋土地供廉租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老人院等用途的政策目標,香港鄉郊基金已向香港政府遞交了一份立場書 (可到此處下載:http://www.hkcountryside.org/?p=973)。 「找尋土地的過程應該基於一個土地等級制度,郊野公園及根據郊野公園條例指定的特殊地區只應為最後和逼於無奈的選擇。」 其實政府有不必造地的選項,如:「檢視現有政府土地儲備及填海土地的計劃用途:現有計劃用途應與廉租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老人院比較,擴建廸土尼樂園顯然不能視為比廉租公營房屋更應在已填海得到的相關土地上建設。」 原定擴建廸士尼的大片填海土地完全應該用來建公屋,這不是天馬行空的概念,比船灣淡水湖實在得多,希望政府不要厚此薄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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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鄉郊基金  新聞發佈 2017年8月22日

1.      近來多了向郊野公園(包括船灣淡水湖)要地用作房屋用途的言論,香港鄉郊基金強調郊野公園是供香港廣大市民享用的公共資源,有極為重要的康樂、旅遊、自然保育及歷史文化保育功能,不可隨意侵蝕。

2.      就香港政府有關找尋土地供廉租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老人院等用途的政策目標,香港鄉郊基金已向香港政府遞交了一份立場書。

3.      香港鄉郊基金認為在達致此目標的過程中,政府必須遵循現有政策、最優做法及以原則為本的施政方式,找尋土地的過程應該基於一個土地等級制度,郊野公園及根據郊野公園條例指定的特殊地區應為最後和逼於無奈的選擇。

4.      政府有幾個不需要製造新土地的選項:
(a)       檢視香港現有房屋的使用
(b)       檢視現有政府土地儲備及填海土地的計劃用途 

計劃用途應與廉租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老人院比較,擴建廸土尼樂園顯然不能視為比廉租公營房屋更應在已填海得到的相關土地上建設。
(c)        工業區及工業樓宇重訂用途

5.      在香港找尋土地興建廉租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老人院,優先次序應該基於一個土地等級制度,郊野公園及根據郊野公園條例指定的特殊地區應為最後和逼於無奈的選擇。以下段落列出相關的土地等級,排在前面的等級應優先考慮:
(a)        新發展地區、新市鎮擴展項目、統合發展區
(b)       棕地

棕地面積有估計超過1,000公頃,雖然沒有官方定義,不過視乎破壞程度,棕地包含以下幾類:
i.       類近工業土地、露天貨倉、未獲授權用途 ii.      政府及私人土地,例如空置學校、潛在可以建築平台的基建項目、道路、鐵路及路邊空地 iii.     已破壞或閒置的政府土地,如工地、舊學校、臨時停車場等
(c)        只有在以上各個等級都考慮淨盡後才應依次考慮以下等級:
i.              已受破壞、低生態價值、極低可能恢復生產的農地          約850公頃這樣的農地位於道路和鐵路附近,或在現有城鎮周邊,有以較低成本和較短時間內進行房屋開發的潛質。
ii.            沒有受到法律保護的鄉郊地區
iii.          正在耕作或高質素的農地
iv.          各種受到保育規劃保護的土地,包括綠化帶、自然保育地區、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2004年新自然保育政策指定的優先保育地點、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水塘及引水區、郊野公園及特殊地區

6.      香港鄉郊基金向政府遞交的文件全文(暫時只有英文本):http://www.hkcountryside.org/?p=973


 郊野公園是供香港廣大市民享用的公共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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