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人,可以聊港獨嗎? 

回歸十年的時候,香港人面對所謂「言論自由」受損的狀況,香港電台某電視節目,訪問時任記者協會主席的麥燕庭女士,麥小姐當時的說法,指「以前」有言論自由的香港,「港獨」是可以聊的。最多大家就討論一下,水,食物,電,如何。但有一段時間,好像聊港獨,都會變成是有問題的事情。 

現在呢? 

自從行政長官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大力招呼香港大學學生會的學苑出版的《香港民族論》,香港民族論在書店的銷情異常地好。聽有關方面的消息,其銷量近乎兩萬本左右。之後再找來不同的高手和社會上層的精英賢達,一個一個為港獨思潮打氣。不論是沙皇的什麼:有D人想做日本仔我阻止唔到,抑或是什麼律師會的前會長說:香港言論自由有限度,現在開宗明義講「香港獨立」,「唔好講話討論,連基本上思維已違反咗基本法精神」。 

犯了什麼法,又可以如何執法呢?似乎就要等這位前律師會會長再去向公眾解釋了。越說得多,越好。因為,對於狡猾的人,你把法律說得清清楚楚,就知道如何走法律罅。某些地方的高官囤地如是,跟富商換樓圖利的人如是。只要有法律,就有法律罅。所以我懇請各位社會賢達,不要停,要一直說一直說,說到地老天荒為止。 

回想起兩年前,之鋒BB問人有沒有槍,岑敖暉BB問人「你願唔願意為香港坐五十年監」,言猶在耳,兩年後,人人在說「港獨」。 

可憐的是,泛民主流政黨的「論述」可以如何跟進呢?不依隨小孩的樂曲起舞,他們又有什麼回應或板斧呢?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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