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買房子要買在誰的名下,可以說是一門大學問,雖然理論上是誰出的錢多,就在買在誰的名下,但是家人之間相處有許多「眉角」,使得在實務上未必會按照出資來決定擁有者。就有一位人妻發文表示,買了新房子老公只付50萬的頭期款,但是房子卻要在他名下,讓她「越想越不對勁」。

▲老公只出資50萬卻要讓房子在他名下,讓人妻越想越不對勁。(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這位人妻在匿名粉絲專頁「靠北婚姻2.0」發文表示,跟老公已經結婚9年, 目前沒有小孩,住的房子是她的婚前財產,頭期款跟所有的貸款都是她支付,現在有計畫再買新的公寓,目前是預售屋,款項加起來大約要900多萬。

▲第一間房子在人妻名下,但是要先賣掉才能夠付清新房子的款項。(圖/翻攝自pixabay)

人妻接著說,頭期款老公自動給了她50萬,但爾後由她每個月支付大約10萬的款項,再加上賣掉現在這間,才能整個付清房子款項,但第二間房子老公說必須「簽他的名字,因為他也有付出」。

人妻說,「但你也才付50萬啊⋯這樣合理嗎?之後的水電費⋯有些傢俱也必須重買,空間設計的錢都是我要付⋯越想越不對勁⋯」。

▲人妻說,老公想要第二間房子登記在他的名下。(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網友在底下留言表示,「當然不對啊~你出錢比較多怎樣也該掛你名字」、「不要賣掉婚前財產、補婚後財產。他太會算。」、「你拿50萬給他,看他肯嗎?」、「既然新房子不是妳的名字,幹嘛要賣自己的房產來貼補,又不是頭殼壞掉」、「老公要這樣搞 ,婚前那間千萬別賣,讓老公自己繳這間,名字給他掛好掛滿」。

資料來源:ETtoday房產雲、靠北婚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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