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在台北市中山區,198公分壯碩的陳男今年4月到夜店參加朋友的生日趴,當天初次見到身材嬌小的OL,晚上9點,OL的鞋子不小心被飲料濺到,獨自到廁所清洗鞋子,陳男見到女生落單,居然色心四起,尾隨進入廁所性侵。

面對陳男突如其來的舉動,OL當場嚇到不知所措,過程中不斷用盡全力掙扎,好不容易等到機會脫困後,來不及穿上內褲及鞋子,嚇到衝出廁所,見到朋友後激動大喊「我被強暴了」,但對方第一時間無法理解OL的意思,隨後幫忙叫計程車並送OL回家,後來見到OL的情緒一直無法平復,驚覺事態有異,才趕緊陪同前往警局報案,當晚就醫驗傷並提告,整起案件才因此曝光。

針對OL的指控,陳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是對方主動要求發生關係,甚至還拉著他的衣服不讓自己離開,但他想到自己已經有女朋友,當下立即拒絕對方,雙方爆發肢體拉扯,過程中就連衣服都被對方扯破。不過,根據驗傷單,OL的下體及內褲都驗出陳男的DNA,檢察官認為,陳男的身高高達198公分,而OL僅156公分,雙方的身材體型差距相當大,但陳男竟辯稱是無法拒絕女方的要求,惡性重大,最終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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