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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Key Opinion Leader/KOL marketing興起之後,個個都想做,個個都爭住做。

自從各大社交媒體、平台開始愈來愈都人玩,社群愈來愈壯大之後,好多人/KOL/talent/semi-artist/前artist已經各佔山頭,寫野、拍野、講野;作野、唱野、直播野,題材包羅萬有,化妝護理星相占卜唱歌跳舞yoga拍戲cult片mixup打機吹水無聊自娛食野訓教政治經濟評論估波睇馬……所以,點解宜家無人睇電視,總有原因的。

以前,電視台是集內容創作、節目製作、廣播及發行於一身,唯一而又最有影響力的渠道;後來,internet同smartphone的出現,令到製作、廣播和發佈的成本大大降低,而電視機本身作為節目廣播的唯一最大途徑,亦隨著各類device的興起而快速沒落,創新、創意、創作、二次創作等作品,都能短時間之內在各大渠道瘋傳而大爆發,所以,宜家社會,先可以變成是人人皆記者,人人皆是KOL,人人都可以是網紅。

點解宜家個個都想同網紅合作?因KOL的風格和個性突出,又無藝人的包袱,講、唱、扮、罵甚麼都可,夠真夠直。

推銷高手在民間,不在廣告或娛樂版。

用明星代言風險同budget都高,明星可能無料又要比人小,政治立場、道德有質疑又會比人公審;而相對下,用KOL講野推介產品會較貼地、感覺新潮而又花費budget比較少。而且,用網紅,製作時間快,傳播快,效用快,銷售快,規模不需太大,的確比傳統TVC的製作效率高很多。

究竟,做推廣想贏,係贏知名度、贏內容、定贏發佈渠道呢?

宜家,公司同marketing team,多傾向會在有共同興趣的社群database之中,分享和發放有關自己的產品資訊,並會根據社群的特定喜好,設計適合社群的商品及服務,再比sponsor同budget,透過KOL的發佈,將商品/服務推廣出去。之後,再在social media recap當中的main points,繼續同社群內的核心成員交流、互動,冀望建立穩定、長久的商家/用戶關係,成為忠實fan。

所以,宜家一句好爆的台詞、punchline廣告,已經不足以令整個推廣項目成功,而係要靠整個推廣計劃的完整性及執行力,涉及好多好多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