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彩盈邨入伙開始,筆者從不同渠道多次提醒政府在新公屋入伙時,需要考慮新入伙公屋居民的社區生活配套,包括交通、社福設施、購買食材、教育學額等等。

可惜,隨後的彩德邨、彩福邨、秀茂坪南邨、牛頭角下邨都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又重複犯錯。筆者多次強調,在新公屋居民入伙之前,政府應先就商舖、社福機構、交通都能在居民入伙之前準備就緒。否則,剛入伙的居民都會變成了孤島中生活。筆者以彩福邨為例,彩福邨入伙時,政府沒有規劃好交通安排,只著居民步行至港鐵站,但需要十五分鐘。邨內唯一一間長者中心,因要待入伙後,才能招標予非牟利團體,成功獲得位置的團體又要就其裝修招標,足足在居民入伙後兩年才正式投入服務。但我們不能忘記的是居民在入伙初期才是最需要不同的團體幫忙,以加快適應新屋邨的生活環境。

購買食材方面,更是每條新屋邨入伙面對的大難題,很多公屋都沒有設置濕街市,加上邨內的商舖需待入伙後一段時間後才能提供服務,令居民需要到鄰近地區購買、光顧食肆等等。這不但對新入伙居民帶來不便,更令鄰近地區的居民的社會配套需應付更多人口,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

在本年度內入伙的安達臣公屋發展區,筆者相信這些老問題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令居民在入伙初期受苦。這些都是制度的問題,政府應就整個新公屋入伙安排重新審視,在不同的部門也找出一個有共識的方案,令居民得到真正的「安樂窩」。